《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作者:中国资质网    时间:2022-07-25 09:21:24    浏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我厅组织起草修订了《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各地住建部门、企业和个人对细则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现将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8月15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省住建厅。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


  联 系 人:郭陆,王旭


  联系电话:027-67120972


  传    真:027-67120970


  电子邮箱:zazz@hbszjt.net.cn

 

  【相关资料】


  《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分为《湖北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和《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两个部分,前期调研编制工作历时1年,因涉及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程序和内容调整,需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对前期修订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目的


  近年来,《安全生产法》《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办法》等法律和文件已相继修订颁布,建筑施工安全监督重点也逐步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向规范企业管理行为转变,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依托信息化手段、大数据分析、标准化考评等方法对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实施差异化监管势在必行。2014年12月印发的《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鄂建文〔2014〕70号)中的考评方式,已不能满足当前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需求,修订该细则十分必要。


  二、修订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文件将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独立成2个附件,分别对考评主体、考评方法和考评结果运用进行了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考评范围”方面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明确市、州及林区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业及项目的标准化考评工作由属地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可以将该项工作委托给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是对“项目自评”和“企业自评”的自评周期及自评方式进行了修改。项目自评周期由之前的每月1次修改为每季度1次;企业自评周期由之前的每年1次修改为每三年1次。企业和项目的自评方式由之前“向住建部门提交纸质打分表并签署意见”修改为“通过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上传项目自评情况”,提高了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效率。


  三是简化了“项目考评”方面的工作流程。将对受检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督与标准化考评工作同步实施,明确考评主体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对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部署、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并依据项目举办现场观摩、使用“四新”手段加强安全管理,下达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情况,设置了额外加减分项对考评结果进行修正,考评打分在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上完成。


  四是明确了企业和项目考评结果的计算公式。项目季度考评分数=项目自评分数*70%+考评主体评价分数+额外加减分;项目年度考评分数=全年项目季度考评分数的算数平均值。


  企业考评分数=企业自评分数*40%+企业承建项目考评分数*60%+额外加减分。企业考评结果综合考虑了企业自评、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及考评主体考评三方面内容,加大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在企业考评中的占比,该项权重由之前的40%提高到60%,更准确的体现企业标准化实施情况。


  五是完善了“考评结果”运用。增加了项目申请省级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时,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必须为“优良”。施工周期内考评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参加建筑施工领域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省厅将定期在行业管理平台上对企业考评结果予以公布,并向省人社、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抄送,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浮动和差异化监管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六是增加了“考评结果”修正环节。企业或项目对最终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评主体申诉进行复核,申诉成功则重新发布考评结果。


  三、编制过程


  2021年5月,启动文件修订工作,组织武汉、宜昌、襄阳、荆门、仙桃等地区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成立了修订小组,深入研究住建部和湖北省相关政策文件,调查了解其他省份出台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相关文件。


  2021年10月,形成文件修订稿(初稿),下发各市州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征求修改意见。


  2021年11月,在宜昌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再次讨论文件修订意见。


  2021年12月,形成文件修订一稿;


  2022年1月,全省安全监督站长会讨论修改;


  2022年6月,完成安全监督系统算法模型调试和文字最后调整,形成文件修订稿终稿(征求意见稿)


  附件:1.湖北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征求意见稿).docx

 

数据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