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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筑企业不得评优评先
作者:chinazz 时间:2010-10-11 08:24:49 浏览:次
10月10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宁夏将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或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违反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进行施工作业的,将采取暂扣、吊销证书、停业整顿和经济处罚等措施,严惩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宁夏将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和安全生产挂钩,凡发生一般等级以上责任事故的,不得参加各种评优评先活动;将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量化评价、现场监督检查、专项整治、事故发生情况与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挂钩,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动态监管;凡发生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的,一律公开通报;把安全生产事故与企业资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执业人员资格管理、企业及相关人员承接工程管理等结合,形成安全管理的合力。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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