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 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申报要求解读
-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 强化电力监控安全防护体系,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安全治理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挖掘数据要素 强化整合融通 推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正式运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建人才〔2018〕74号
作者: 时间:2018-12-06 09:06:14 浏览:次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5﹞43号),更好地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开发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经过一年多试运行,目前已基本完成与各地培训管理信息数据对接,有关数据按要求与我部相关业务司局的工作系统实现共享。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定于2018年12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已建成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施工现场专业人员3个模块,登录网址为:rcgz.mohurd.gov.cn。
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可实现经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技能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联网查询。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证书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内予以认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对持证人员提出重复取证等要求。
我部人事司负责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我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营维护,指导各地做好培训管理数据上传、报送、使用等相关工作。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7﹞332号)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培训管理数据备份管理和报送等工作,确保联网运行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及时。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填写《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联系人报名表》,于2018年12月14日前报送我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路明 胡秀梅
电话:010-58933100/58934517(兼传真)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郎迪
电话:010-68318813
电子邮箱:eve87@163.com
附件: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联系人报名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2018年12月3日
附件下载: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10053.html
标签:
- 上一篇: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改善商户窘境
- 下一篇:河南50个传统村落将获省级财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