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 住建部关于印发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上海市在沪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 关于调整本市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申报要求的通知
- 云南省关于升级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证书、建筑施工特种 作业人员证书业务办理系统的通知
- 关于做好湖北省绿色建材采信入库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
- 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5年度第二十七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第101号),经审核,闫磊等2034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吕向南等57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曹树森等413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王文灿等6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张少鹏等11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http://www.mohurd.gov.cn)、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4日。
一、如对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填报《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18963,68317359
联系传真:010-68317359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司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58933869
联系传真:010-58933913
附件:1.闫磊等2034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吕向南等57名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3.曹树森等413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4.王文灿等6名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5.张少鹏等11名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