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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 号,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管,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定于2013年10月份起开展对本市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及相关专家参与本次专项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第一阶段以施工现场为重点,主要检查《文明施工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相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第二阶段以设计院为重点,主要检查《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三、具体检查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检查计划
1、检查时间:10月中旬,为期两周。
2、检查范围:本市工程建设规范《文明施工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3、检查对象:从各区县共抽选10个项目作为检查对象。
4、检查内容: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施工过程记录和监理记录及其他相关记录等。
5、检查方式:检查已有工程资料,填写标准检查表(见附件1、2)。
(二)第二阶段检查计划
1、检查时间:11月上旬,为期一周。
2、检查范围:本市工程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3、检查对象:从相关建筑设计单位中抽选10家作为检查对象。
4、检查内容: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及其他相关记录等。
5、检查方式:听取使用单位意见及建议,填写标准检查表(见附件3)。
四、总结点评
在本次检查基础上,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市市场管理总站与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联合召开总结会议,对检查情况及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点评,并提出加强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以提高工程的建设质量,相关检查记录将纳入企业诚信系统。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