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
-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印发 “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的通知
- 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部署的通知
- 关于“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关于发布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第二次调整系数的通知
作者:中国资质网 时间:2022-02-08 13:27:30 浏览:次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设计概算的动态管理,合理确定概算投资,根据《关于执行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16〕20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现发布201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概算定额》(以下简称“2016年概算定额”)第二次调整系数,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2月1日(含2月1日)起,凡按2016年概算定额编制的工程设计概算的,均按定额直接费中以“元”为单位的摊销材料费、租赁材料费、其他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机具费之和为基数,乘以调整系数表中的相应调整系数,计取工程设计概算的调整费用。
调整系数表
工程类别 |
调整系数(%) |
|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
32.53 |
|
通用安装工程 |
23.59 |
|
市政工程 |
道路、桥梁 |
19.79 |
管道 |
22.22 |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
土建 |
36.95 |
轨道 |
27.30 |
|
设备安装 |
12.17 |
|
园林绿化工程 |
庭院 |
15.11 |
绿化 |
8.39 |
|
说明:构筑物、建筑物以外的室外、钢结构、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桩基础、仿古建筑、轨道交通工程的装饰工程等均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的调整系数。 |
二、2022年2月1日以前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不再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数据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zytz/13501.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