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
-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
- 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23年度水运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关于印发 “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
-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2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的通知
- 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部署的通知
- 关于“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试行!这些工程可以不申办施工许可证
作者:中国资质网 时间:2022-01-10 11:01:17 浏览:次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试行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通知》要求,各地施工许可审批部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审查和颁发施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工程,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对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质量安全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有关参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限额以下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工程项目所在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限额以下工程的管理,督促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数据来源:河北省住建厅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zytz/13425.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