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暨老旧危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作者:中国资质网    时间:2020-05-11 14:18:30    浏览: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合肥、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暨老旧危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查的通知》(建质函〔2020〕212号)工作部署,2020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我厅组成4个督查组,分别由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标准定额处带队,对全省16个市及2个省直管市、县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暨老旧危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查。本次督查通过查看主管部门资料、调研、座谈、抽查项目等方式对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老旧危房安全隐患排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进行督查,随机抽查工程项目55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200余项,消防相关问题58条等。按照一市一清单原则,现场已将所有检查到的问题移交给了受检市(省直管市、县)并要求立即组织整改,针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下达执法建议书4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一)基本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能够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疫情防控,将疫情防控与质量安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力防范化解疫情防控风险。二是高度重视节后复工质量安全工作。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能够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和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部署企业开展节后复工隐患自查自纠活动,严格审查把关复工复产条件,开展节后复工质量安全抽查检查活动。三是积极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能够积极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加强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管,所抽查工程的实体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主管部门方面:一是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地区质量安全监管存在“宽、松、软”现象,执法检查和处罚处理不到位。二是建筑市场仍不规范。建筑市场中围标串标、资质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顽疾仍然存在,影响质量安全。三是设区市对县(区)层级指导力度不够。在检查中发现,层级监管不到位,今年以来发生在县域的事故占比70%。四是危大工程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加强。本次抽查的55个项目中,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的项目有8个(阜阳市2个、铜陵市2个、芜湖市2个、安庆市1个、宿松县1个),危大工程监督检查内容及移交处罚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五是基层监管人员力量薄弱。部分地区一线质量安全专业监管人员长期配备不足,县、区尤其薄弱。

       工程项目方面:一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不落实。部分建设单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个别建设单位存在不办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的行为。二是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相关责任主体未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分建设单位未按要求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部分施工单位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全、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不符、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部分监理单位未按要求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不到位等。三是高坠事故预防不到位。今年以来我省发生高坠事故占比50%,主要问题是安全投入不足,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设施被简化或缺失,施工现场高处作业防护不到位,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四是常见质量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存在少数项目实体检测不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少数工程实体存在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等情况。

       二、老旧危房方面

        (一)基本情况

        一是多数城市高度重视。芜湖市3月11日、13日两次市委常委会对统筹安排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专项检查组,推进全市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二是多地积极开展隐患排查。铜陵市印发《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由住建部门牵头,城管执法、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织辖区内各物业企业、产权单位开展房屋住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合肥市按照“属地为主、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原则,根据各城区危旧房现状和危急程度,分类、分批、分期对老楼危楼实施整治。六安市修订完善《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危房应急管理预案》、《危房鉴定管理工作要点》,通过办公系统、微信工作群等途径实时调度。三是积极消除安全隐患。滁州市对2016年以来查出的52处老旧危房进行了“回头看”,将2处未整改完成的老旧危房纳入2020年征迁计划。芜湖市对人员密集性公共房屋安全的进行专项排查,累计排查房屋1906幢,共鉴定出危房82幢,建立清单台账,积极督促整改。铜陵市去年以来检查危旧房屋103栋,暂停使用房屋面积2800平方米,组织拆除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4栋。亳州市组织整改城市危房152幢。

        (二)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城市重视不足。有少数城市未对此次全省安全大排查进行再部署、再排查,工作措施不到位。部分县(市)未建立清单和老楼危楼安全管理制度。二是部分城市底数不清。没有按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少数城市对辖区内危旧房屋情况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三是危房解危难度较大。排查出的危旧房屋主要以50、60年代建造的居民住宅、自建房等为主,且土木、砖木、砖混、石混结构为主,改造难度大,改造成本高。此外,因规划和土地权属等问题,房屋产权人投入改造意愿不强,导致一些危旧房屋长期处于安全隐患状态。

        三、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方面

        (一)基本情况

       一是承接工作平稳有序。各市均在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消防审查验收申请,受理后分别转交审查单位和住建局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2019年全省受理消防审验项目11399件,办结9760 件。二是消防审验相关机构逐步设立。目前全省合肥、亳州、六安、宿州、淮南、宣城、黄山、铜陵、马鞍山、淮北10市已经编办批复同意成立相关行政科室或事业机构。三是各市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培训。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以技术审查代替行政许可问题。部分市(县)存在将图审机构的消防技术审查意见直接作为主管部门行政许可意见的情况,缺少对审查意见的复核。二是专业力量不足,人员招聘工作进展缓慢。三是审批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部分项目受理的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是申报资料信息错误;少数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供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结论不明确或者是过于简单,部分消防审查验收意见书表述不严谨;少数项目存在办理超时限的情况。四是对县(区)指导力度不够。大部分市对县(区)的工作缺乏指导,部分县(区)工作进展不快,办件质量不高,甚至出现办件积压和超行政审批时限办理的情况。五是部分工程项目存在消防隐患问题。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形式,共对30个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实体施工以及审查验收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施工图审查不细致、现场施工管理不到位、办件质量有瑕疵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问题清单整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此次督查反馈的问题清单抓紧整改,逐一落实,同时要对指出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对此次督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及消防问题隐患的项目,要监督整改到位,确保隐患消除,对被下达执法建议书的项目,要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此次隐患排查和以往检查中发现的危房,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鉴定,提出整改处理措施,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确保按时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房,应立即组织撤出居住人员,并在人员妥善安置后,将该房屋予以拆除。

     (二)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要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保证监管效果。要进一步加大对县区工作指导力度,督促层级监管责任落实,要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和危大工程管理职责落实。要将危大工程作为安全监管执法重点,加强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的检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要针对施工现场高坠事故预防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使用中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的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开展防高坠专项治理和防倾覆专项治理。

     (三)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实化本地区实施措施,健全线索摸排和查处机制,严肃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违规变更关键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行为。切实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查找监管漏洞,及时制定、完善制度措施,形成“管长远”的长效机制。

      (四)全面查清老旧危房情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发动各部门力量,共同对危房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对排查出的危房要建立档案资料库和清单,将检查发现的危房名称、地址、面积、结构、层数、存在安全问题、鉴定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等信息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摸清危房底数,实行分类处置,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和处理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坚决停用或拆除;暂时无法拆除的,要制定应急预案,必要时组织居住人员撤离;对符合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房屋,要优先纳入当地棚改计划和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计划;对能够继续使用的危旧房屋,要通过专业养护,科学施工,确保房屋安全整改到位。

      (五)落实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纳入清单管理的危旧房屋,督促责任人在雨雪、台风等突发灾害性天气中第一时间通知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保障居民住用安全,做好风险预警提示。要公布一批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供当事人选择,指导鉴定机构按国家标准开展危旧房屋坚定和养护。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开展宣传,普及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和危旧房屋整改排查鉴定解危政策,引导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主动做好房屋安全隐患的检查和解危,形成全民整治危旧房屋安全隐患的合力,源头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目前尚未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要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充实力量;已经设立相关工作机构的要抓紧时间落实人员到位,满足工作开展需要。各市住房城乡主管部门要立足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工作的指导,加大对从事消防审验工作人员的法规政策和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确保全市消防审查验收工作整体推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避免出现以技术审查代替行政许可的情况。

      (七)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贯彻实施,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DB34/1659-2012)为抓手,积极推动住宅工程开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全面改进现场管理方式,有效防治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切实提高工程实体质量。要对混凝土搅拌站和混凝土工程加强抽查抽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混凝土强度检查问题清单,确保问题调查清楚、整改处理到位,不留质量安全隐患。

        各地要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0年5月15日前分别报各督查小组。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小组蔡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电话0551-62871536);老旧危房小组许朗(房地场市场监管处,联系电话0551-62871551);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小组黄峰(标准定额处,联系电话0551-62871570)。

 

        附件: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下达执法建议书项目清单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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