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中国资质网    时间:2020-03-12 09:06:46    浏览:

沪建质安〔2020〕73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2019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市管及虹口、闵行、宝山、普陀、嘉定、松江、青浦、崇明、杨浦、黄浦、长宁、静安、奉贤等14个区域23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3个项目为“回头看”检查项目),总建筑面积278.15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22家、施工总包企业18家、监理企业17家。
 
       巡查以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体系、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主要管理人员履行法定义务情况为重点,主要检查现场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现场工程管理与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符合性及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承发包、检测等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抽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状况。
 
       根据巡查量化表数据统计分析,2019年第四季度巡查反映项目总体相符率为78.3%(控制项相符率为84.8%)。其中,安全(设备)方面总相符率为73.4%;质量(材料)方面总相符率为77.4%;市场(监理)方面总相符率为85.8%。与第三季度相比,总体相符率基本持平,市场(监理)方面相符率有所下降,质量(材料)方面、安全(设备)相符率均有所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设备)方面主要问题
 
       1.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工地围墙喷淋系统设置及扬尘监控设备配备不符合要求;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装置及三级沉淀池;现场隔离围挡未封闭或未达标。如: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宝山区BSPO-0104单元0401-18地块项目,在线扬尘监控设备未与围墙喷淋建立联动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危大工程未按标准或方案施工;危大工程未通过验收进入下道工序;危大工程施工现场未及时公告。如:上海仲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青浦区御宫艺墅(西区)新建项目,幕墙工程安装方案未单独编制;现场多个落地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均无交底、验收记录,已擅自使用。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管理不符合要求。主要有:塔机附墙未按方案施工;塔机安装单位未在设备安装前进行安装条件检查;未按规定要求开展设备维保工作。如:南通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青浦区徐泾北大型社区崧泽大道北侧33-01地块项目塔机安装工程,部分塔机附墙处结构加固措施未按方案要求施工,部分塔机未使用原厂附墙装置(附着框及内撑杆)。
 
       (二)质量(材料)方面主要问题
 
       1.按图施工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基坑工程未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填充墙未按设计要求在墙体交接及转角部位设置构造柱;未按规定对节能设计变更进行审图。如: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松江工业区SJC10024单元09-11号地块项目,基坑A6-1区未在开挖至坑底8小时内完成垫层浇筑,长期暴露存在安全隐患;西侧、北侧基础垫层未按设计和方案要求浇筑至坡脚;地下室顶板防水工程设计要求使用聚氨酯防水涂料,现场实际使用改性沥青防水涂料,施工单位涉嫌未按图施工。
 
       2.材料进场检测方面存在问题。主要有:幕墙工程未按要求进行幕墙物理性能检测;未按规范要求对预制夹心保温外墙板保温连接件复试;未按规定对防水材料进行进场复验。如:上海文天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宝山区顾村镇BSPO-0104单元0401-04地块项目防水工程,所提供的地下室顶板防水卷材质保书和复试报告为“上海文天”在其他项目的防水工程资料。
 
       3.基坑工程现场管理存在问题。主要有:对基坑报警未采取处置措施;未按照监测方案对基坑进行监测;基坑监测方案未经围护设计、建设单位审批。如:上海京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嘉定区嘉定新城(马陆镇)复华园区06-01地块项目,基坑开挖过程中多次出现围护顶水平、竖向位移、围护结构侧向位移报警,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对基坑报警采取处置措施。
 
       (三)市场(监理)方面主要问题
 
       1.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存在问题。主要有: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符合要求;施工总包单位未按规定对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进行网上实名制登记;施工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超执业规模标准执业。如:上海浩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建的杨浦区内江路小学迁建项目保温工程,项目经理汪炜为二级注册建造师,涉嫌超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业。
 
       2.监理单位履职存在问题。主要有:未按规定编制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见证员未按规定履职。未按规定对建设、勘察、设计单位管理人员进行网上实名制登记。如: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奉贤区南桥基地14-11A-02A地块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编制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监理实施细则;见证人员履职不到位,所有唯一性标识的领取、嵌入与张贴均由施工单位资料员实施。
 
       3.建设程序和承发包存在问题。主要有:建设单位肢解工程;施工总包单位违法分包;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如:上海海升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普陀区石泉社区W060401单元项目,桩基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位施工,涉嫌肢解工程。
 
       三、问题处理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2019年第四季度共签发行政处置建议书20份(建议整改项目20个,建议局部暂缓施工项目10个,建议行政处罚项目6个,由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落实相关行政处置工作),并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部门和参建各方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和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20〕3号)文件的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以疫情防控稳定施工,以稳定施工保障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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