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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报建筑企业整改情况:4家企业整改不合格
作者:chinazz 时间:2016-07-06 10:42:17 浏览:次
广西住建厅发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企业整改和处理情况的通报(桂建管〔2016〕49号) 》(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表示,在我厅(广西住建厅)组织开展的2016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中,长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施工现场虽经整改但仍然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被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且暂停在广西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30日(详见桂建管〔2016〕35号)。经企业进一步整改及有关部门复查,现将企业整改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长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落实整改工作,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并经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合格。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同意恢复长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资格。
二、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虽经多次敦促,但截至2016年7月1日仍未完成整改。现责令青岛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继续整改,并且暂停上述企业在广西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60日,时间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计算。
三、广西凤山县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广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河池市建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整改工作涉及拆除工程,目前正在进行中。待拆除工程完成并经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后,由我厅另行发文恢复在全区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资格。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8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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