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成华环保局被指“钓鱼”执法 拒采访皮球踢给区外宣

作者:chinazz    时间:2014-09-15 13:10:10    浏览:

 日前,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办德龙钢化玻璃加工厂负责人陈德龙向记者反映,他们的钢化玻璃加工厂本没有污水可排,可成都市成华区环保局要求其修建“沉淀池”,沉淀池修好后,环保局就以“私埋暗管”顶格处罚10万元罚金。杨女士质疑:“我没有污水可排,成华区环保局真是挖坑让我们跳,这种钓鱼执法是不是有损政府的形象?是否用罚款创收?是否设套执法?”

  企业反映 村环保员报复

  厂长陈德龙告诉记者;2010年,我们在成华区保和街道办天鹅社区管辖的“天鹅工业园区”租了厂房加工玻璃产品,产品生产是循环用水,并无排污。但还是多次按企业环保程序到成都市成华区环保局咨询“环评”手续,成华区环保局明确表示,这是一个非法工业园区,无法办理环保手续。

  记者来到“天鹅工业园区”的玻璃厂,对厂长杨玺进行了采访。杨玺告诉记者;我估计事情的起因是2012年4月,天鹅社区环保员李某因为修建洗车场,在我厂订购了4700元的玻璃,要求我们打折,杨玺说,因为李某是环保员,4700元已经打折了,经过讨价还价,老板同意再优惠700元,而李某说没带钱,我就没敢发货。过了几天,李某又来提玻璃,还是说没带钱。后来收了李某4000元,李某很不高兴,次日就带着成华区环保局的执法人员,说玻璃厂没有环评,要罚款2万元,并劝杨玺把罚款交了就没事的。杨玺说:“此事也得到了本村知情者的佐证。因为没有交2万元罚款,李某说我们不懂事,后来,环保局执法大队长对我说,只要缴纳罚款2万元就没事了。我们没有及时缴纳罚款,是因为,我们觉得我们没有污染,多次要求办理环评手续,他们不办,这不是我们的责任,凭什么罚款?”

  杨玺说:“没过几天,环保局的人又来了,要求玻璃厂修沉淀池和化粪池,在环保局的指导下,玻璃厂修建了两个雨水沉淀池和生活用化粪池,几天后,待我们修建好沉淀池,成华区环保局却突然说我们私埋暗管排污,要顶格罚款10万元。试问:这算不算钓鱼执法?原本没有污染,也无废水可排,我们加工所用水是循环利用,没有排出去,成华区环保局对厂内外排水沟以及溢水管出口都进行了水质抽检,水质检测属于全部达标。况且,我们是在修建的二次沉淀池的三分之二高度以上安装的溢水管。溢水管埋在地下的。这也充分说明是怕雨水等原因造成沉淀池水满乱流而设置的溢水管。环保局指导我们修建沉淀池,却以‘私设暗管方式排放污水’为名罚款。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我们去环保局缴纳上次的2万元罚款,他们说2万元不行了,我说执法大队长说的只罚款2万元,他们说大队长说的不管用,就是要罚10万元,是局长定的。”

钢化玻璃厂厂长陈德龙气愤地说:“成华区环保局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令我们深感不公平,为什么不对辖区内的其它生产企业检查处罚,是否都办有环评手续?这算不算选择性执法?是不是被指使而报复性执法?成华区环保局明知道天鹅社区‘工业园区’无法办到环评手续,却允许各种污染企业单位长期存在,对无法办到环评手续的单位,却不一视同仁,不公平对待,到底什么原因只处罚我们一家企业?如果不能办理环评,是不是该把所有企业都取缔?难道以“围栏养猪”的方式罚款创收?成华区环保局这种挖坑“钓鱼执法”,将法律的严肃性、真实性置于何处?”

  社区主任称李某已除名

  成都市成华区保和街道天鹅社区主任钟根尧告诉记者,李某是原社区的安全员和环保员,他在企业做了什么,企业不反映,社区领导根本不知道,社区绝不允许工作人员吃卡拿要,若当事企业当时向社区反映,肯定严肃处理。李某因为在今年5月的一次企业污染事件中存在问题,后被成华区纪委约谈,社区根据存在的情况将其除名。

  对企业提出的非法工业园区,钟根尧称,早在2005年前,由于这里还是农村,不少企业入驻,为了便于管理,就打了“天鹅工业园区”的牌子,园区没有批文。大多企业有相关证照,有的企业证照在外地,没有及时变更。到2009年后,因为这里最终要统征,就停止办理任何证照。其实,这些厂房,都是当时企业租地修建,2012年以前,由原村委会收租金,其后由生产队自收租金,社区再不管了,只对治安和安全等进行管理。因为城市建设需要,天鹅社区三环路内的耕地都陆续统征了。现在,三环路外还有5个生产队,800多亩耕地,现有的厂房只占有耕地100多亩。为防止企业污染,早在2011年就开始进行雨污分流。至于企业反映环保局“钓鱼”执法,社区根本不知道,成华区环保局也从来没来社区说过。天鹅村在建厂时,曾经找过成华区环保局,因为土地要统征,停止办理一切证照,环保局也清楚所有企业的排污情况,更不可能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记者采访 环保局、区外宣办层层推诿踢皮球

  9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环保局采访。接待记者的副局长陈新称,企业违法排污,是依法做出处罚的。对企业提出的“钓鱼”执法,不便回答,成华区委宣传部有规定,接受媒体采访必须经过宣传部同意。

  随后,记者来到成华区委宣传部,外宣办一刘姓工作人员说,要采访,必须上报成都市委宣传部,我们得到市委宣传部的答复后会通知你们。随后把记者采访的内容做了登记。中秋节后上班,记者问询采访事宜,成华区委宣传部相关人员回答;市上还没有答复。9月10号下午,记者再次询问后,成华区委宣传部如此答复:市委宣传部说,涉法涉诉的事情,按照法院的判决办。截止记者发稿,记者仍然无法采访被指“钓鱼执法”的成华区环保局。对于是否钓鱼执法,成华区环保局相关执法人员是否被原社区环保员李某指使而报复企业、重罚企业不得而知。

  律师说法:

  1. 就此事来看,所谓的“天鹅工业园区”,本就是一片农业耕地。由于城市的发展,各种工业企业不断增加后形成了农业、工业的混合片区。2013年之前这里只有农业灌溉的沟渠,并无任何城市的排污管网和标准工业园区的排污设施。而地方政府和相关环保部门并未将此号称的“天鹅工业园区”纳入规范,也未将此片区大量占用耕地形成的工业片区依法清理。

  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片乱占耕地而形成的工业片区,成华区环保局在此工业片区还能有如此做法吗?成华区环保局在此片区还有罚款入账吗?

  2. 果真如企业所说,天鹅社区的环保员在购买企业玻璃付款后“不爽”,隔日即带领环保局执法人员前来企业处罚。那么,如果企业很“懂事”,社区那位环保员还会带领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环评手续吗?如果环保局执法人员知道社区环保员在这家玻璃厂购买玻璃后“不爽”,而后才带领环保局前往执法检查,成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还会任其摆布、任其利用执法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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