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的公示

作者:chinazz    时间:2010-10-18 14:06:23    浏览: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审核,黄莹等112人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0年10月2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反映。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联系电话:58933437

  附件下载:初始注册登记人员汇总表

城乡规划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