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大力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的通知 (豫建〔2010〕164号)

作者:chinazz    时间:2010-10-14 15:15:10    浏览:

  豫建〔2010〕164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CL建筑体系——即复合钢筋混凝土剪力墙保温结构体系,集建筑结构与保温隔热功能为一体,抗震性能好,节能效果可满足国家和我省现有建筑节能标准要求,且保温体系与建筑同寿命,可扩大使用面积,经过试点已经具备大面积推广应用的条件。该体系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从技术角度来讲,CL建筑体系适用于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的各类建筑。从技术经济的角度来看,在城市小高层及高层建筑中可大力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多层建筑可通过先行试点示范,降低成本,探索经验,再大面积推广应用;在新农村建设和乡镇低层房屋建筑中,可推广应用喷射混凝土CL建筑体系。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豫政〔2010〕7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强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开发研究的引导,加快新型建筑节能结构体系的推广应用步伐,以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促进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现就在全省大力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推广规划

  为加大CL建筑体系的组织协调和推广应用力度,省厅决定成立CL建筑体系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推广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制定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组织推广应用。

  二、采取激励措施,注重政策引导

  建筑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调配合,CL建筑体系这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更需要政策引导和环境保障,需要大家的共同支持和努力。为此,各级建设主管委(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大推广应用力度。设计单位作为“龙头”首先在设计中要广泛应用,审图机构和质检部门要参照相关规定在审查和验收方面给与必要的支持。墙改部门要从墙改基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采用CL建筑体系的示范工程予以支持和奖励。凡列入示范工程的项目,使用单位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按钢丝网架聚苯乙烯夹芯板的标准执行。各部门要对项目实施单位实行全程服务,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为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创造宽松环境。

  三、强化专业培训,掌握技术要点

  我省已在2008年出台了《CL结构设计规程》(DBJ41/T080-2008),并正在组织研究制定《CL建筑体系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省厅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开展CL建筑体系的技术研讨和专业培训。各地也要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对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部门人员的专业培训,通过理论学习、现场观摩、座谈讨论等形式使工程技术和监督管理人员真正了解CL建筑体系的技术特点和施工工艺,掌握CL建筑体系的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监管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注意总结在推广应用工作中的经验,确保CL建筑体系推广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四、保障住房先行,组织示范推动

  按省政府《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大力推动CL建筑体系在我省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对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租房、农村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学校、医院等公益项目,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领域,凡适用CL建筑体系的,要广泛应用;对一般开发项目,要在规划、设计审查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凡适用CL建筑体系的,要广泛应用;对一般开发项目,要组织试点引路、示范带动,在2012年底前建设2~3个CL建筑体系节能省地型示范小区,并在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及墙改基金返还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通过试点引路、示范带动和政策引导、宣传发动,使老百姓能够充分认识CL建筑体系的优越性,并接受CL建筑体系住宅,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CL建筑体系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名单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 件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CL建筑体系推广应用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副厅长

  成 员:刘福明 科技处 处 长

  何秦龙 科技处 副处长

  郭士干 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副主任

  刘 洪 建筑管理处 副处长

  张 键 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副处长

  张传慧 城乡规划处 副处长

  李学军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副处长

  郭彩文 村镇建设处 副处长

  肖永京 住房保障处 副处长

  栾景阳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副院长

  肖家连 省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科技处,负责统一协调CL建设体系推广应用工作。办公室主任:刘福明(兼)。

  请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领导,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积极推广应用CL建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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