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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预防遏制事故发生 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16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作者: 时间:2018-12-28 09:18:06 浏览:次
日前,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传来消息,1-11月份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呈上升趋势,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和顺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二区项目施工中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2人等16起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通报。
从事故类型看,16起事故中,高坠事故7起、死亡8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3.8%、33.3%;坍塌事故4起,死亡1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5%、41.7%;机械伤害事故3起、死亡4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8.8%、16.7%;物体打击事故2起、死亡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2.5%、8.3%。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专项施工方案不编制、不论证,现场防护不到位、安全教育走过场,“三违”现象仍然严重。
从事故发生区域看,长治市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太原市发生一般事故4起、死亡5人,晋中市发生一般事故2起、死亡3人,临汾市发生一般事故3起、死亡3人,吕梁市发生一般事故1起、死亡2人,朔州、运城、阳泉、晋城市各发生一般事故1起、死亡1人。这些事故反映出,部分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行业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的不扎实,检查不够、执法不严,督促跟踪隐患整改不彻底。
以上16起事故中,8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其中太原市3起、晋中市1起、临汾市2起、运城市1起、晋城市1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出,以上5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违反了国家和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发生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存在事故漏报现象。
摘自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8.12.26 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张剑雯
本文链接:http://www.chinazz.org.cn/jsyw/10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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